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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14 11:0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6-14       报名截止:2023-06-30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巫山县辖区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指标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8个,遴选指标10名(详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
巫山县内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选调生的基层锻炼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和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要求
1.工作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取得学历学位和年龄等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6月。
2.公务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遴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报名,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4日至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中共巫山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巫山县党政大楼9楼)
(三)报名材料
《巫山县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近三年年度考核文件(考核登记表),公务员录用(调任)文件,任现职务职级文件,《巫山县公开遴选公务员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5)。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复印人、复印时间。
(四)领取《准考证》
县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6月17日(上午9:30-10:30)到巫山县党政大楼9楼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领取《准考证》。
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指标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遴选指标。取消遴选的职位报考人员可在6月16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其中报考巫山县纪委监委机关职位的,同时开展《专业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
6月17日14:00-15:30《综合知识测试》
6月17日15:30-17:00《专业知识测试》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3.成绩计算
巫山县纪委监委机关遴选职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50%
其他遴选职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
笔试科目均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划定,低于合格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二)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2:1,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视为不合格。若该职位比例低于2:1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否则不合格。
1.面试时间
2023年6月18日上午9:00。面试人员报到时间为2023年6月18日上午8:30前,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2.面试地点
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试总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依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一览表中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进入考察环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考察环节;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全部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遴选单位具体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符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的意见。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转任
(一)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巫山县党政大楼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转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依据遴选单位职级职数空缺情况重新确定遴选人员职级。
八、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各单位要合理推荐参加遴选人员,确保本单位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同时充分了解相关人员参加遴选的动机,从严审核,杜绝“陪考”行为,如县委组织部发现存在“陪考”人员,将追究单位责任,对“陪考”人员给予惩处,5年内不得参加县内外遴选和办理转任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巫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